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搞婚外情分手后报假案 女警曹称遭同事非礼判监六周

发布者: 水阳阳 查看: 133 评论: 0 2022-7-15 11:54 |原作者: 迪拜网|来自: https://cn.investing.com/news/stock-market-news/article-2086031

摘要: 已婚女警曹长和已婚男同事发展婚外情,但男同事拒绝与妻子离婚,两人遂而分手
已婚女警曹长和已婚男同事发展婚外情,但男同事拒绝与妻子离婚,两人遂而分手。女警曹长声称担心自己心软答应复合,因此报假案谎称男同事两度偷吻和多次骚扰她,导致男同事在非礼罪名下被调查。
法官下判时同意控方立场,认为女警曹长的身份虽与案件无关,但她身为警务人员,应该清楚报假案的严重性,但她却知法犯法,最终判她坐牢六周。
被告诺莎菲卡(29岁)面对两项报假案的控状,她原本打算抗辩,但审讯前改变主意,在星期四(7月14日)承认两项罪名。
 
   
 
根据案情,已婚的被告在2017年与一名已婚的男同事发展婚外情。
被告的丈夫也是一名警员,他在2019年发现被告和男同事的关系后,数次找男同事对质,要求对方离开被告。男同事起初同意与被告断绝联系,但不久后却继续与被告偷情。
2020年1月22日,丈夫再次发现两人保持联系,于是拉着被告与男同事对质,男同事当时表明不会与妻子离婚。
被告对此不满,两人遂而分手,但男同事过没多久又找被告要求复合,被告回称若对方离不开妻子,就不要再联系她。
然而,被告约两周后却突然向两名上司谎称遭男同事骚扰,署长和另一名上司之后把被告找来开会,被告还继续谎称男同事未经同意亲吻她,并坚称两人没有交往。
被告被多次提醒报假案的严重性,但她仍坚持所说属实,并于同年2月4日和5日到警署录口供。她在口供书诬赖男同事在2019年8月两次乘坐她的车回家时,突然偷亲她。
她也指对方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之间不断骚扰她,包括每天拨电八至10次,或跑到她家楼下堵她等。
她也声称担心对方利用警方电眼跟踪她,为了自身安全才选择报警。
警方随后扣留被告的手机进行搜证,被告却在录完口供的第二天联系调查官说“有事要澄清”,但调查官已着手查案,没有马上为她再录口供。
警方后来在被告的手机内查出她与男同事的亲密对话,被告也在三周后承认撒谎,并称是因为担心自己心软答应复合,才会出此下策。
律师代为求情时指出,被告在警队服务七年,她当时刚分手,一时判断失误才会报假案,并非出于恶意,她当时也患有抑郁症,恳请法官轻判。
控方则反驳说,被告的行为显然是要报复男同事,故意把对方描绘成盯梢狂或非礼罪犯,害男同事被调查,还被调离前线,转到后勤工作,因此被告的罪责非常重,吁请法官重判。
警方答复《联合早报》询问时说,被告已在2021年4月30日被停职,警方将在她被判刑后,对她采取内部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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