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下个月起,五天内清还公路电子收费欠款就可免付行政费。工人党声称,七年前已在国会提出类似意见。陆路交通管理局澄清,新宣布与工人党之前的提议并不相同。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上星期五(8月30日)宣布,从10月1日起,欠缴公路电子收费(ERP)的人,只要在收到陆交局短信通知后五天内付还,就无须支付10元行政费。到了明年中,还可直接通过新安装的智能行车器支付欠缴的过路费。 随后,工人党于星期天(9月1日)在脸书发文称,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费沙早在2017年,在国会询问时任交通部长许文远,如果驾驶者在公路电子收费扣款失败后,在合理时间内通过电子付款支付欠款,会否考虑不收取或收取较低的行政费用。 许文远当时通过书面答复指出,陆交局要求拖欠费用的驾驶者支付行政费,是要他们承担处理公路电子收费违规、发送通知和管理付款的成本。如果通过现金或支票付款,行政费为10元;如果通过行政费较低的电子付款,行政费为8元。 许文远还说:“让纳税人承担这些费用是不公平的。” 延伸阅读 从10月起 五天内还ERP欠款免付行政费 9月9日起 三公路部分路段某些时段ERP上调1元 陆交局星期二(3日)在脸书发文,回应工人党的说法。 陆交局说:“许文远当时的解释仍然适用,因为让拖欠公路电子收费的驾驶者承担行政费用,比工人党建议由纳税人承担这些费用更为公平。” 陆交局指出,上周的宣布与工人党在2017年的建议不同,因为当局并没有让纳税人永久承担行政费用。 当局现在能够让驾驶者在五天内免付行政费清还欠款,是因为工作流程已重新设计,并利用新一代无闸门公路电子收费系统(ERP 2.0)的功能,省却处理和发送信件给驾驶者催缴欠款的行政工作与成本,当局因此无须向驾驶者征收10元行政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