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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信公司逾3万元 销售经理判监10个月

发布者: 水雪妮 查看: 92 评论: 0 2023-9-30 14:13 |原作者: db 网

摘要: 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,被告收到安装人员交上的客户现金付款后,并未存入公司银行户头,失信约3万6849元,把这笔钱花在个人开销
销售经理在10个月内挪用顾客付给公司的约3万6849元,花在个人开销,被判入狱10个月。
被告卓英波(50岁,译音)案发时是EZ Living私人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。他面对两项失信控状,星期五(9月29日)在庭上认罪。
根据案情,EZ Living的业务是售卖可伸缩式衣架。作为销售经理,被告的职责包括销售,以及处理客户的付款。被告是公司唯一负责处理客户现金付款的员工。

  
 
一般上,销售员获得订单时,会向客户收取30%定金。安装人员上门完成安装后,会向客户收取余款,并在订单上注明收取的数额。
若客户选择通过信用卡或NETS付款,款项将直接汇入公司户头。若选择现金支付,安装人员会在工作结束时,将收取的现金交给被告,被告则负责将现金存入公司户头。
同时,被告须要根据安装人员提供的信息,将客户的付款方式如现金、电子转账等资料记录下来。公司会计检查公司银行对账单后,会在文件上签名确认收到款项。

 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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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,被告收到安装人员交上的客户现金付款后,并未存入公司银行户头,共失信约3万6849元,并把这笔钱花在个人开销。
公司董事经理接匿名举报 揭发被告罪行
公司会计每天确认公司收到的款项时,若发现有缺失,便会提醒被告,把钱存入公司户头。然而,由于被告有时会稍迟才把钱存入,她并未察觉被告在挪用这些钱。直到公司的董事经理收到匿名举报后,被告的罪行才被揭发。
控方指出,被告有预谋干案,滥用公司的信任犯案长达10个月,且并未作出赔偿,因此请求法官判他坐牢10至12个月。
被告律师求情时说,被告已离婚,案发时陷入经济困难,收入受到冠病疫情影响,前妻又不断要钱才会犯错,因此恳求法官轻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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